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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谱编修实务【之十二】——结构及内容

时间:1/29/2013 3:44:00 PM 点击: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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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    族谱的结构一般分为序言、宗规、字据、服制、图说、传志、世系、其他八部分。
          一、序言:内容包括修谱意义、家族源流、修谱过程、修谱人名目等。本族族谱中均有唐温彦博所作的《林氏正宗源流族谱序》和《西河郡林氏族谱序》等等,其中温彦博序阐述了“林氏之先,出自黄帝高辛氏后。”“武王以其居长林而生,遂因林而命氏,赐为林氏”的姓氏源流。家族源流还分为姓氏来源及祖先迁徙情况。再比如,本省东至县金氏谱,记其始祖金日磾为匈奴休屠王太子,汉武帝时归汉,任光禄大夫、车骑将军,封禾宅侯,赐姓金氏,充分表明了他的血统是来自匈奴。
          二、宗规:包括祠规、家规、家训、派语等。祠规为祠堂管理的规定,如祠堂肃静、修缮、财物保管和祭祀仪式、纪律等规定。家规、家训条目很多,其内容可分为四类:伦纪类,有尽孝悌、睦宗族、肃闺阃、慎婚嫁等规定;公益类,有完国课、倡公益、护交通、行周助等;风纪类,有戒绝奸淫、烟赌、盗窃等;持身类,有读诗书、务正业、崇节俭、择交游、息争讼、戒暴戾等规定。有的族谱内还附有清王朝的有关刑律摘录。派语则为族内子弟取名的规定,以列行次、连世系、定尊卑。
          三、字据:分为契约、合约、合同和官府诉讼文书。主要内容有购置坟山、祠田、学田等族内公产的契约;就坟山、牧场管理或划分界址与外姓签订的合约、合同、山林、田土、湖洲纠纷,官府审判处理的文书。
          四、服制:为封建社会对丧服的规定,按与死者关系的亲疏,分为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五等。
          五、图说:分为祖先像赞和坟墓、屋场、牧场、湖洲图及说明,坟墓图说在族谱中占有较多篇幅,详细说明所葬何人,其地理环境及墓向,以利后人祭扫。
          六、传志:分族务志和人物志。
          族务志内容较杂。有祠堂志,叙述祠堂的规模、环境、修建沿革,祠堂祭祀的祭文、仪式,祀田数量、租额情况及捐田人名目。吾族族谱中还有祭祀时神位、祭案及祭品摆设位置的说明。怀远林氏族谱还有学校志,介绍族内学校的沿革、规模及学产情况。族居迁徙志,为家族迁徙、居住情况的记载,滨湖而居的许氏、费氏等谱中还撰有湖业志,主要记述湖洲购置、面积和与外姓解决湖洲边界纠纷的情况。
          人物志为家族名人,如官宦、乡绅、耆寿及节妇、贤母等人的传记、寿序、墓志及人物表等。不少族谱还附有这些名人的诗歌、文章,被封、赠的皇帝诰敕等,如一些谱牒的名人传记中,有著名诗人杜甫、陈朝镇西将军程灵洗、林氏天后(即妈祖)、宋末著名儒学家金履祥、明弘治朝两广巡抚邓廷瓒、清雍正朝四川巡抚方显、光绪朝贵州巡抚林肇元、提督军务左宗宣及清驻英、法国大臣郭嵩焘等。族谱载有皇帝诰敕的姓氏有晏、程、彭、夏、任、左、杜、冷、肖、孙、邓、荣等,其中以彭氏为最,达十七件,所载诰敕最早的为荣氏西汉本始元年(公元前七十三年)汉宣帝旌慈顺廉节厚德意人祈氏赞和冷氏西汉元康二年(公元前六十四年)汉宣帝授冷丰为淄川太守的敕旨。定远县戚氏族谱中还查到了民族英雄戚继光的信息,表明其籍贯是为安徽定远县。
          人物表分为历代仕官录(或称宗献录、功德录)、生员表等。如许氏谱中的人物表,以儒林、贤能、行谊、方技、耆寿五类列八十九人,以贤母、节母、寿母三类列二十八人,并记有每人的简要事略。李氏谱中,有李才(后任广东营千总)于乾隆三十六年参加武举乡试,名冠虎榜的“策论”石朱卷。夏氏谱中有明永乐朝户部尚书夏元吉文稿《夏忠靖公文集》。
          七、世系:为族谱的主体部分,从一世祖起,分枝溯源,绵延而下,分世系图和世系表。世系图以线条连接,一目了然。世系表则逐代逐人介绍其祖先及配偶的生殁时间、埋葬地点及墓向、生育情况及简要生平。如黄氏谱(一九四一年九修本),记载了第一世至第八十六世的世系,其始祖为颛顼高阳氏,历五世至陆终,封于黄地,为黄氏一世祖,十一世孙黄歇,为著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、楚国令尹春申君。第五十三世孙黄庭坚,为北宋著名诗人、书法家。萧氏谱则记载其三十三世祖为西汉名相萧何,其五十六世至六十世祖先后为南朝南齐、梁、后梁皇帝。
           八、其他:有丁口录、义谱等。丁口录为家庭人口统计资料。义谱附于谱末,记载所收异姓养子、义子的世系,见于方氏、左氏、何氏等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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