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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(三)

时间:4/29/2012 3:26:00 PM 点击:3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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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,依据现代人类学、民族学的理论,对商周社会中诸类型的家族组织形式进行了细致考察,并探求商周家族形态演化的进程及规律性。本书的"家族形态"是指家族的构造与活动形式,着眼于家族隶属组织的规模与结构、居住方式、家族成员的等级结构、家族内部的政治形态、经济形态与家族的社会功能。书中还探讨了姓氏、宗法、祭祀、墓葬等与宗族制度密切相关的问题。
      还有学者发表论文,探讨家族形态。裘锡圭《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》(《文史》17辑,中华书局1982年版)认为,甲骨文时代已存在宗法制度和与周代类似的宗族组织。各宗族的统治者基本上属于统治阶级,作为商族平民的"众"被排斥在家族组织之外。孙晓春《试论商代的文系家族公社》(《史学集刊》1991年第3期)一文不同意裘锡圭的一些看法,认为众人是父系家族组织的基本成员,不能排斥在宗族组织之外。刘昭瑞发表《关于甲骨文中子称和族的几个问题》(《中国史研究》1987年第2期)一文,认为甲骨文中的大子、中子、小子三者形成一套称谓,大子可以是族长的称呼,中子有自己的分族,小子则有自己的小家庭,这样就构成了商代的一个家族。葛英会《殷墟卜辞所见王族及其相关问题》(《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》1990)指出,所谓"王族"是指王类氏族,是部落的联合。王培真《金文所见西周世族的产生和传袭》(《西周史研究》1984)认为,世族的存在取决于是否对王室有所贡献。讨论世族的还有张懋《金文所见世族政治》(《人文杂志》1986年第6期),指出西周世族政治的特点是有较大自主权和世象大族轮流执掌朝政,认为分封制是世族政治产生与形成的重要原因,李西兴《从岐山凤雏村房基遗址看西周的家族公社》(《考古与文物》1984年第5期)探讨了西周家族组织的兴衰。孙晓春《春秋时期宗族组织的经济形态初探》(《史林》1996年第2期)指出,个体家庭是宗族组织的基本单位,土地公有制是宗族组织的经济基础,宗族组织是家长制家庭的次生形态。此外,晁福林《试论春秋时期的祖先崇拜》(《陕西师大学报》1995年第2期)一文,对春秋时期祖先崇拜与宗法系统的联系、祖先崇拜的下称趋势、祖先崇拜与道德教育的合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。
      探讨宗族问题,对宗族的定义至关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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